| 发票管理 | ||||
24、发票违章处罚有何具体规定? 纳税人发生下列行为:①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②未按照规定购领发票;③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④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⑤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⑥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以上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罚款。 对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印制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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