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

 

 58、 缴费人如何计算缴纳水利专项基金?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外地驻青和我市各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和有事业收费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实体、个体工商户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纯收入的1%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