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
66、
缴费单位如何计算缴纳发展旅游事业费?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宾馆、饭店、旅行社等各类旅游企业,按其计税营业收入的
1%征收;旅游景点(场所)、索道公司等按票价收入的3%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