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文书

 

77、纳税人如何办理计税工资扣除审批手续?

计税工资扣除审批手续由税收管理科受理。

对达到市政府青政发[1996]5号文件规定的工业增加值、实现利税增长比例,同时效益特别好或扭亏为盈、效益提高较大、劳动强度较高的个别企业,于每年1月10日前到税收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并单独填报《税前扣除项目审批表》交回税收管理科。

经市局平衡批准后,在不超过市局确定计税工资标准20%以内的,可据实列支工资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