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申请和审批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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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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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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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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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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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税务机关
申 请
受 理
调查和审核
决 定
制作文书
送 达
1、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3、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
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正确的予以受理,并填写《资料传递清单》,税务机关和申请人签字后,交申请人一份。
对申请事项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对属上级审批权限的,上报上级审批。
对属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权限的,根据调查审核情况作出审批意见。
根据自己作出的审批意见或上级的审批意见,制作相应的文书。
依法定方式送达文书。
↓
上报
↑
反馈
市 局
市 局
市 局
受 理
调查和审核
决 定
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正确,且属于市局审批权限的予以受理。
→
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实施调查。
→
根据调查审核情况,作出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