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申请和审批



申请人



主管
税务机关



主管
税务机关



主管
税务机关



主管
税务机关



主管
税务机关
申  请
受 理
调查和审核
决  定
制作文书
送  达
1、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3、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

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正确的予以受理,并填写《资料传递清单》,税务机关和申请人签字后,交申请人一份。

对申请事项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对属上级审批权限的,上报上级审批。 对属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权限的,根据调查审核情况作出审批意见。 根据自己作出的审批意见或上级的审批意见,制作相应的文书。 依法定方式送达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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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局
 
市  局
 
市  局
   
   
受 理
 
调查和审核
 
决 定
   
    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正确,且属于市局审批权限的予以受理。 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实施调查。 根据调查审核情况,作出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