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程序图


申    请
受 理
检查清理
核  准

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工商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纳税人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或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和批准、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1、纳税人的申请报告;
2、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副本(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机关发放发注销决定);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购簿;
5、其他有关手续。
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发放并辅导其填写《注销登记表》。 对纳税人进行纳税检查,审核其清缴入库情况缴销发票,收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经审核无误后在其《注销税务登记表》上加盖税务登记专用章,并将注销税务登记信息输入电脑,同时向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