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申
一、继续完善流转税制度。按照税收中性原则与公平原则,尽量减少额外负担,运用最适课税理论有选择地由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增加消费税品目,加大消费税占流转税的比重。这样,可以适当增强消费税的调控功能和消费税的收入功能,为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部分消费型的重大转变提供税收收入方面的支持。另外,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带动国内经济,适应WTO要求,有必要进一步调低进口关税税率,同时要进一步清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并与适当增加部分产品(如纺织、机电和成套设备)的出口退税率结合起来,按照国际惯例实行真正的彻底退税。
二、进一步深化所得税制度。针对国内企业高出外资企业1/3甚至1/2税率的不平等状况,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消除重复征收、多重税率和过度行业倾斜。改革税收优惠政策,转向主要按产业政策取向来提供优惠,以加大对高科技产业、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大型项目的倾斜力度,尽量取消针对特定区域和特定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按照WTO要求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对内对外一视同仁,这样有利于从总体上增强我国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改革个人所得税,一要扩大课税范围。将随着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种类的个人收入以及部分免税收入纳入课税范围。二要综合考虑个人赡养人口状况以及自费教育支出、自费医疗支出和房屋购置支出等。三要由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过渡,以便于纳税人的操作和税务机关的稽查。
三、就当前的社会经济状况而言,应设置新税种,如针对证券市场交易行为开征证券交易税,针对高额遗产和赠与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等。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保证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上述改革目标的真正实现将会规范各级政府行为,降低纳税人综合负担,保证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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