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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在遭受自然灾害后,可享受的农业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按照《农业税条例》规定,纳税人种植的农作物因遭受自然灾害而歉收,实产折主粮低于计税常年总产量并符合下列规定的,分别给予减征或免征农业税:
1、歉收五成(含五成)以上的免征叫
2、歉收四成(含四成)以上五成以下的,减征应纳税额的60%;
3、歉收三成(含三成)以上四成以下的,减征应纳税额的40%;
4、歉收三成以下的不减征。
(二)农业税规定的社全减免有哪些具体内容?
其具体内容有:
1、对特困户的减税或免税,是以自治区减轻农牧民负担办公室规定的农村牧区生活贫困线为标准,对农牧民经济收入在规定的贫困线以下的绐子减税或免税;
2、对残疾人的减税或免税,是指经旗县以上民政部门颁发残疾证的残疾人员(包括自、聋、哑、残)因残疾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纳税确有困难的农牧户给予减税或免税;
3、对烈军属、伤残军人的减税或免税,是指由当地民政部r、—J颁发烈军属证、伤残军
人证的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给予减税或免税。社会减免照顾指标应控制在各盟、市依率计征税额的2%至4%以内。盟、市可根据各旗县的具体情况在规定幅度内分别确定。
(三)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农业税的社会减免?
社会减免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对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原因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以减税或免税。其范围包括农村特困户、烈军属、伤残军人、残疾人,因牛活贫困或者缺乏劳动力而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四)纳税人依法开垦荒地、荒滩所取得的农业收入是否免税?
纳税人依法开垦荒地、荒滩所取得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时起,可免征农业税1年至3年,具体免税年限,由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垦种难易程度和生产投资情况确定。
(五)移民开垦荒地、荒滩所取得的农业收入是否给予免税?
移民开垦荒地、荒滩所取得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时起,可免征农业税3年至5年,具体免税年限,由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垦种难易程度和生产投资情况确定。
(六)为了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农业税政策性优惠减免?
属于下列情况的,可免征或减征农业税:
1、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在农业试验田上取得的农业收入,给予免税;
2、农村牧区中小学勤工俭学种植的农作物取得的农业收入.给予免税;
3、利用宅旁隙地种植的零星农作物收入,给予免税;
4、对牧区种植饲料的牧民,每产种植面积不超过10亩的免税。超出部分照章征收农业税; 。
5、对农业系统事业单位的农作物良种示范繁殖农场,以地方税务征收机关核查的实际繁殖良种的耕地面积为依据,凡良种繁殖[^问1占农场总耕地而积70%(含7()%)以上的,全额免征农业税;良种繁殖面积占农场总耕地面积70%以卜的。对繁殖良种的耕地面积免征农业税,对不繁殖良种的耕地面积照章征收农业税。
(七)从事畜牧业生产的纳税人饲养的牲畜(按规定免征牧业税的除外)因遭受自然灾害和疫病死亡的,是否可以减免牧业税?
纳税人饲养的牲畜因遭受自然灾害和疫病死亡5%以上的(牲畜死亡率为当年6月末以前牲畜死亡数占上年牧业年度实有牲畜数的比例),可按下列规定给予减征或免征牧业税:
1、牲畜死亡在5%(含5%)以上,10%以卜的,减征应纳税额的30%;
2、牲畜死亡在1()%(含10%)以上,20%以下的,减征应纳税额的50%;
3、牲畜死亡在20%(含20%)以上的免征。
(八)按规定继续征收牧业税的纳税人,饲养的哪些牲畜可以免征牧业税?
按规定继续征收牧业税的纳税人所饲养的下列牲畜可以免征牧业税:
l、当年仔畜;
2、经畜牧部门认定的种畜场、配种站的种公畜和种母畜;
3、耕役畜;
4、科研单位专门用作科学实验的牲畜;
5、农村牧区中小学勤工俭学饲养的牲畜。
(九)按税法规定,哪些农业特产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征农业特产税?
按税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征或减征农业特产税:
1、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在试验田上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给予免税;
2、农村牧区中小学勤工俭学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给予免税;
3、对在依法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自有收入时起1 年至3年内给予免税;
4、森工企业采伐的原木暂减按5%征税。
(十)因受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农业特产品歉收的,是否可以减征或免征农业特产税?
因受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农业特产品歉收的,可以酌情准予减征或免征农业特产税。
(十一)享受农牧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如何办理减免税手续?
享受农牧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牧业税优惠减免;
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嘎查村委会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主管地方税务征收机关调查核实,提出具体减税或免税意见,并编制《农业税收政策优惠减免核定表》(包括纳税人名称、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减免事由、减免税额、实纳税额、征收机关名称、经办人姓名等内容),经旗县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旗县人民政府批准。
对经批准,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减税或免税的纳税人,应由主管地方税务征收机关在征收农业税收之前,按照批准的减免税额办理减免税的有关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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