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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地税局
诚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近几年来,海拉尔区地税局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加强诚信教育,完善诚信机制,解决突出问题,使广大地税职工切实感受到了加强诚信建设的新进展,在全局、全社会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促进了地税事业、全区经济健康发展。
一、完善内部诚信机制
按照海拉尔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工作总体要求,海拉尔区地税局认真对照检查工作,以自查为主,辅以恳谈会、行风测评、民主评议、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并聘请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由地税局召集,政府参加的纳税人座谈会,适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进行社会调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听取社会反映,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照检查工作,查找在解放思想、优化税收环境、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优化内部管理环境和执法环境
为了规范税款征收管理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和追究过错责任制,促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以权利观、道德观、发展观、民本观、法制观为内容的“五观”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加强对基层税收一线人员的教育,提高地税干部队伍的依法治税水平和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地税形象,通过文明执法,文明服务,密切征纳关系,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治税环境。三是主动征求纪检、监察、审计、人大、政协等部门的意见,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把行风治理和政务公务开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纳税人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地方政府满意,促进党风和行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严格税务系统“五要”、“十五不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海拉尔区地税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每个税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并主动征求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和廉政监督员作用,把行风治理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宽松、舒适的纳税环境。
(二)强化"两权"监督,优化服务环境
为进一步增强为纳税人服务意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继续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首问责任制"、"一窗式服务"、"失职追究制"等项制度,以扩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办税"。我们在原有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开设16800101地税语音举报专线,加大对涉税举报案件和税务人员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纳税环境,今年争取在去年行风评比第一的基础上再创佳绩。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进一步改善纳税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为创建呼伦贝尔绿色旅游城市而努力。海拉尔区地税局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采取一系列优化税收服务措施,不断丰富文明创建内容,开展创优活动。转变服务观念和服务方式,以"让各级党政领导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纳税人满意"为标准,变以往的管理型为服务型,注重超前服务,跟踪服务和全程服务。推行"一站式"、"五公开"和"三优"服务承诺制,在办税服务厅安装了大屏幕滚动显示屏和触摸屏,开设了税务宣传园地,无偿为广大纳税人提供税收宣传资料,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通过建立纳税人休息大厅,实行叫号服务、"一窗式"服务和限时承诺服务,不断提高办税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办事效率。设立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台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举报电话,多渠道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营造一个宽松优质的纳税氛围,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二、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治税环境
海拉尔区地税局自组建以来,将税收宣传作为增强国民纳税意识的有效手段,取得了良好绩效。特别是近两年来,开展了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活动。海拉尔区地税局在宣传月活动中,紧紧围绕这个主题,通过利用各新闻媒体,散发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突出宣传税收职能、地位和作用,组织开展了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税收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税收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征纳双方行为,改善依法纳税环境,努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社会氛围。
一是上下联动,举办大型税法宣传首宣日活动。海拉尔区地税局、海拉尔区国税局联合在中心广场围绕税收宣传主题隆重举行大型税收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悬挂大型税收宣传标语、条幅、板报、向纳税人散发税收知识宣传单、接受电视新闻采访,制作专题税收宣传节目,办理纳税咨询服务等方式,广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就此拉开税收宣传活动帷幕。海拉尔区委、区政府领导出席了首宣日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区地税局、国税局领导及百名税干参加了此次活动。首宣日仪式上,海拉尔区副区长徐广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倡议全社会都来学习税法、遵守税法,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以形成政府管税,税收机关治税,社会各界协税,全民护税的良好税收氛围。仪式后,区委、区政府领导与百名税干一同深入各大商场、集贸市场、社区为广大纳税人送去最新税收政策及社保费相关知识。国地税两局制作的展板、设立的咨询台引来行人纷纷驻足,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台前,咨询者络绎不绝。税务人员细致耐心、通俗易懂地为咨询者释解惑,赢得了好评。
二是对海拉尔区纳税先进单位、代扣代缴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树立良好的诚信纳税形象。同时对那些欠税大户及履催不缴的纳税户依法进行公开暴光。
三是借助征收期纳税人较集中的特点,在各办税大厅悬挂印有宣传口号标语;向纳税人发放税收知识及社保知识的宣传单;利用触摸屏和滚动屏全天候为纳税人提供最新税收政策和办税服务指南;在各餐饮业营业厅张贴发票二次摇奖宣传提纲。
四是配合市局在呼伦贝尔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及调频台设置专栏,采访我系统扶持企业、诚信纳税企业、诚信纳税个体户、下岗再就业人员,畅谈“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我与税收”、“纳税与国家发展”等相关话题,听取广大纳税人对税收服务的意见及建议;
同时做了前期宣传工作。
五是与电信局联系,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将诚信纳税的宣传口与传递给广大手机用户,以强化市民诚信纳税、诚信经商、诚信做人的意识。
六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税税收宣传力度,与乡镇、街道办事处联系,发挥协税护税优势,强化对农村税费改革相关知识及社会保险费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单。
七是送税法入校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海拉尔区地税局税法宣讲团来到海拉尔第十中学,为这里的同学们献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税收知识宣讲课。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欢迎和好评。宣讲员通过举一些贴近日常生活的实例,深入浅出、潜移默化地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税收,税收的职能和作用,我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及税与费的区别等税收基本知识,使同学们对税收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同学们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纷纷表示要做文明纳税人,为社会做贡献。
八是利用电视传媒具有形象直观、受众广泛、互动性强等特点,在图文电视中滚动播出税法知识、税收政策及社保费政策,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和缴费意识。
通过开展税收宣传使税收宣传贴近社会民,贴近生活,为今后的地税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治税环境,达到了预期宣传工作的目的,实现了税法宣传月活动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宣传效果十分显著。
三、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
为加快诚信纳税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征管质量,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纳税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根据《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呼地税发〔2003〕270号)和《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呼地税发[2004]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纳税人等级评定管理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评定标准
成立了"一把手"负责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纳税等级评定工作。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由主管地方税务局利用评定时限内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所掌握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帐簿管理、发票管理、税务检查以及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行为的处理等有关资料的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评分,结合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综合分析予以评定。区局评定委员会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辖区内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分、考核、审验,评定或拟评定出A、B、C、D级纳税人。
旗市(区)局评定委员会按不超过本地区参加评定纳税人总数的1%确定拟评定为A级纳税人的数量。评定委员会做出A级纳税人拟定意向后,应当在办税场所公告栏或新闻媒体上进行15天的公示,广泛征求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拟定A级纳税人,报市局评定委员会审核。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且不具备C、D级条件的纳税人按B级管理。建立纳税人信用等级管理台帐,对A、B、C、D级纳税人进行分类登记。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计算机建立纳税人信用等级管理数据库,实行微机化管理。
(二)激励与监控
主管理税务机关要为A级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采取纳税评估、调帐检查、案头审计、约谈了解等形式对其实施日常征收管理。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选先进模范纳税人时,优先在A级纳税人中选择。除专案检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统一安排的专项检查外,对A级纳税人两年内免除各类税务检查,有特殊情况需进行税务检查,旗市(区)地方税务局要在实施检查前30日填制《实施A级纳税人税务检查审批表》,经市局审核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检查。检查出的问题按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强化C、D级纳税人的征收管理,对C、D级纳税人发票使用,可采取税务机关保管监开、窗口代开等以票管税措施。
2004年,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综合评分,经我局纳税等级评定委员会会议决定,对我辖区内的1465户纳税人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其中拟评为A级纳税人4户、拟评为B级纳税人1322户、拟评为C级纳税人138户、拟评为D级纳税人1户。并按规定时限向市局评定委员会报送拟评为A、C、D级纳税人明细表,同时对B级纳税人信用评定进行了审核审批工作,同时向纳税人下发《实施B级纳税人管理通知书》。对经市局审核审批的C、D级纳税人下发《实施C级纳税人管理通知书》《实施D级纳税人管理通知书》。并建立了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台帐,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登记。同时对涉及纳税人信用等级方面的原始材料及《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分类核定表》作为基础资料
海拉尔区地税局通过长期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在树立良好地税形象的同进,增强了国民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加快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步伐,取得了双赢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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