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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地税局加强税收征管经验介绍
几年来,海拉尔区地方税务局以“法治、文明、公平、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为指导,服
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始终把“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坚持依法治税,严格依法行政,转变征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强化征收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新手段,在推进征管改革、完善征管机构、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效率、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等各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
一、锐意创新,征管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随着税收征管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旧的粗放型征管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治税的需要。新班子上任后,认真调查分析了海拉尔区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济形势对地方税收的有利因素和负面影响,挖掘潜力,拓宽税基,根据本区实际,反复研究论证,构建了基本符合海拉尔地区实际的"以户籍管理为基础,强化日常检查,加大检查质量监督"新的税收管理模式。使我局税收征管模式实现了根本性转变,税收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增强了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功能,实现了电算化管理,办税服务厅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售发票、纳税咨询、社保费征收于一体,并安装使用了税收触摸屏装置,简化了办税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依法治税环境得到改善,征管质量不断提高。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结合稽查职能上划,设置了人事监审科、税收管理科(综合岗、户籍岗
、检查岗),明确了岗位职责,形成了户籍、检查、监督相分离的管理模式。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分解了税务管理人员的权力,解决了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加强了部门间的联结转换,形成了税收各管理部门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对加强税务人员廉政建设和税收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 科技兴税,实现信息化建设新突破
社会经济信息化、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给税收征管、税制改革和税收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加速信息化建设已势在必行。海拉尔区地税局把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建立功能齐备、高效严密、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纳税申报现代化做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努力将计算机和网络先进技术手段及管理方式综合运用于税收管理全过程,促进征管手段的提高,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化、决策科学化,为实现税收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服务。目前已为各部门配备微机50余台,并开通了局域网,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达到了人人会操作微机,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为了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简化办税程序,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和质量,改进服务水平,创造新的服务手段,在河西分局开展了多元化申报试点工作,改变了过去传统、单一的上门报税方式,实行了纳税人在银行预储税款,电话报税的征收方式,方便了纳税人,降低了纳税成本。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了银行开户窗口,为纳税人现场办公,提供优质服务。目前,已有400余户纳税人在银行开户,预储税款达11.5余万元,电话申报纳税工作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随着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入,进一步规范农业税征管行为,我局农业税征收采取"集中开票"方式。统一由农税局微机填开农业税收完税凭证,目前除一部分水园田需要用手工开票外,农业税已全部实现了微机集中开票。避免了手工操作时的票据管理不严、权责不明、难于查询、统计数据不准确等弊端,为农业税收征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发票刮奖为契机,地税发票也将实行微机开票。
三、完善机制,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
针对海拉尔区征管工作点多面广,征收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为加强零散税收的征管,堵塞漏洞,挖掘税收新的增长点,海拉尔局大胆尝试,专题突破,走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道路,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工程建设,积极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扩大代扣代征代缴税款。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代扣代征代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经政府转发了《海拉尔地方税务局代扣代收代缴税款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海拉尔地方税务局委托各镇及街道办事处代征代收代缴地方税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海拉尔地方税务局委托物价工商行政管理局代征印花税暂行办法》、《海拉尔地方税务局委托电信部门代收代缴公用电话地方税费暂行办法》、《海拉尔地方税务局委托代收代缴娱乐业地方税管理办法》、《海拉尔地方税务局委托公安局自行车管理所代征代缴自行车车船使用税管理办法》,规范了代扣代征代缴工作程序。通过各种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充分发挥各协税护税的优势,使多年来不被重视的自行车车船使用税,私人办学、出租居住住房、房屋装饰装修、早市个体摊床等零散税收的征管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同时有效遏制了税款的流失,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
四、强化管理,加大以票管税力度
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使用地税发票的企业实行发票使用情况申报制度,要求纳税人在纳税的同时,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发票使用情况报告表,如实反映企业使用发票情况,使税务机关对企业领购发票及纳税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
五、转变观念,全力做好社保费征缴工作
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保费征缴的重要意义,并纳入2002年工作重点。处理好社保费与税收工作之间的关系,将社保费的征收放在与税收同等重要的位置,努力完善社保费征收体系,加大对社保费征收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征费环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努力做好与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抓好社保费征收基础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强与劳动、财政、医保、金融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缴费档案资料,加大地税工作的力度,结合我区征管实际,对缴费人员实行划片管理,责任到人,召开社保局、财政局、地税局参加的社保费工作联席会议,为社保费的征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创新思路,加强建筑安装工程的税收管理
为了加强建筑安装工程税收征收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经政府批转了《海拉尔建筑安装工程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建安业纳税人实行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制的管理办法,在纳税人办理报验登记手续时,填写《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报验登记表》一式四份,税务机关留存二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纳税人持另一份到海拉尔建工局办理工程开工审批手续。
(一)凡在我区范围内承包的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工程项目中标后十日内,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开工报告》到海拉尔区地税局(或主管分局)办理报验登记手续。
(二)未签订合同或协议的零星工程,甲乙双方应在开工前5日内到海拉尔区地税局(或主管分局)办理工程项目报验登记和代扣代缴税款登记手续,并由甲方代扣代缴各项税费。
(三)承揽分包、转包工程的纳税人,必须在开工前5日内持有关承包人、分包人、转包人的协议书到海拉尔区地税局办理报验手续,其应纳的各项税费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否则由承揽分包、转包工程的纳税人缴纳税款。
(四)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遇有工程项目变动,改变设计结构等情况,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变动后十日内持有关变更文件到海拉尔区地税局办理工程项目变动报验手续。
(五)工程竣工验收前,纳税人必须向建工局提供海拉尔地税局出具的《海拉尔地方税务局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完税证明》及完税凭证复印件,方可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前缴纳的税款,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时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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