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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中,新左旗地税局针对个体户漏征漏管较为严重的问题,加大了对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力度,认真剖析了存在漏征漏管户的主要原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有效措施,进行清理和排查,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秩序,堵塞了征管漏洞。
一、我旗个体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少
我局对阿镇地区开展整顿税收秩序,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中对阿镇地区的510户个体工商业户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检查中发现,国地税共管户未办理地税登记证的户数多达38户,自管户8户,有税务登记证未亮证经营的有57户,大部分纳税户对税务登记证的办理方面不够重视,办理完税务登记证只要按期缴税,税务登记证挂不挂没有什么关系,有的纳税户办完证东放西放,检查时税务登记找不到等情况普遍存在。由于我旗经济不够发达,纳税户的利润也不高,对纳税户的处罚总是掌握在处罚标准的最低限,如对个体户逾期办证罚款50元或100元,只是象征性罚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处罚力度不大,导致个体户纳税意识淡薄。
(二)漏征漏管户偏多,可以说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
所谓历史的原因是指从个体业户的形成和规模来看,自发形成的比较多,具备一定规模的比较少。因地区不发达,经营观念和管理观念落后,没能形成长期经营和规模经营的观念,因而在纳税户潜意识里办证经营、依法纳税的观念比较淡薄,再加上地税所涉及到的营业税是按行业划分税率的,如饮食业、服务业等行业消费后很少有人索要发票,故而在涉税行为上所表现出的逃避、隐瞒等现象也就相对比较突出。所谓现实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个体税收不够重视,工作措施不到位。二是没有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恢复片管员制度后要坚持做到双人上岗。三是采取措施不力。虽然《征管法》赋予了税务人员在一定条件下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但在具体实际工作中,税务人员却很少主动自觉地运用这些措施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良性运转。四是一些片管员故意隐户、瞒户,即在确保完成所承担的税收任务的情况下,有意留一部分户不办证、不交税,从而为以后年度在税收任务增加后仍能轻松完成打好基础。五是人情税、关系税。
(三)定额偏低、税负不平衡且随意性较大
对个体业户应该如何确定其营业额和税额,这几年我局制定过不少办法,但从实际执行效果看却并不理想。一是定额偏低。具体表现为整体税负低,行业税负不平衡。如以我们对阿镇所的调查看,其所管个体业户理烫业平均税负为153元,营业税100元,个人所得税45元,城建税5元,教育费附加3元,换言之,也就是说对每户个体户月销售额的核定为2000元,如果我们以30%的毛利算,每户个体业户其一年所获毛利总额也不过7200元,而在我旗要租到一间相对比较象样的房子,年租金也要4200元,这样再加上工商管理费等一些费用算下来,一年到头也挣不到钱的,那么要想挣到钱,就只能把营业额提高了,营业额提高,相应的税额也就高了。由此可见,个体业户所以仍能生存只能说明一点,即我们的税额定低了。目前工商部门的管理费比税务部门的税额要高。只要深入纳税户稍加了解或以其成本支出加合理费用计算一下,就会发现月营业额绝不止是2000元。二是税负不平衡。如同为一类地区,同为一种规模的经营,有的税额最高到229.50元,有的则最低能定为153元,相差近76.50元,也就是说营业额相差1000元,对纳税人而言,这能说是一种公平吗?三是随意性比较大,具体表现为人为操作的因素比较多,真正起到监督作用的环节比较少。虽然说目前定税有定额核定办法可依,而且在实际定税时采取纳税人申报,片管员和所在科所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初审,管理科在片管员调查的基础上再审,最后拿到定额评定小组会上终审等等,这些看似十分严密的方法,但在实际执行中真正起到作用的则只有初审环节,再审环节只不过是对初审环节的一种案头审核,即看初审环节所定定额是否达到了最低标准。至于终审环节,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基本流于形式,还没有真正起到和发挥出其所应有的作用。因此归根到底,所谓的定税只不过是片管员在定税,即片管员在规定的幅度内自由确定定额的一种方法而已。
(四)假停业现象比较严重
假停业似乎已形成了一种趋势,而在一些税务人员头脑中也似乎已形成了一种习惯,即一遇春节,停业原因很简单,过年不营业。不论纳税人是否经营,就自觉不自觉地允许纳税人停业两到三个月,这是其一。其二,如遇有亲威朋友说情少收一点税或遇有个人索贿受贿于纳税人,为了有所回报,允许其假停业。2002年1-3月份我旗阿镇地区的报停业户多达176户,占阿镇地区个体户的34.5%,虽然绝大多数纳税人是停业了,但这其中有一少部分是假报停业户。针对存在的问题,新左旗地税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和办法,加强了对个体税收的征收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意识
我旗是一个经济落后的牧业旗,因地区不发达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观念和管理观念落后,没能形成长期经营和规模经营的观念,故而在涉税行为上表现出逃避、隐瞒等现象,在纳税人的潜意识里办证经营,依法纳税的观念比较淡薄,针对这一现状,我局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到业户,在繁华路段开展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提高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增强纳税观念,提高自觉缴税的意识。
二、加强户籍管理,树立亮证经营的观念
我局在阿镇地区开展整顿税收秩序,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中对阿镇地区的510户个体工商业户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中有税务登记证未亮证经营的有57户,大部分纳税户对税务登记证的办理方面不够重视,有的纳税户认为办理完税务登记证按期缴税,税务登记证是否悬挂没什么关系,有的纳税户办完税务登记证胡乱堆放,检查时税务登记证找不着等情况普遍存在。为加强户籍管理,树立亮证经营的观念,我局对纳税户有无税务登记证是否亮证经营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有问题的业户限期改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重新制定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规范定额核定程序,通过调查使我们了解到
,由于税负的不平衡,影响了纳
税人缴纳税款的积极性,为进一步规范定额核定程序,公平税负,我局重新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成立了定额评定委员会,在定额上经过一审再审,层层监督,避免了少收税,收人情税的现象。
四、我局对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由旗局统一微机开票,集中征收的办法。每月25日前由各所将注销户、报停户报到旗局,旗局对正常业户实行统一微机开票,各所按照统一填开的税票征收税款,从而杜绝了征收税款的随意性。
五、加强日常检查。我局定期采取拉网的方式对各所的个体工商业户进行日常检查,通过对每一条街和每一个市场的排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检查达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目的。
六、对于分散在偏远、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的苏木、嘎查地区的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实行按季巡回征收方式征收税款。每季征收一次。
七、加强同工商、国税部门的紧密联系,建立定期核对户籍制度。
针对地税部门与工商、国税部门掌握户籍不一致的现象,我们主动同当地工商、国税部门进行登记户核对,并建立定期核对户籍制度。对新办工商登记而未办税务登记的业户要严格按照责任区域责成片管员及时督促其办理税务登记证,为从源头上及早堵住漏征漏管提供了保证。
八、加强目标考核和执法责任追究
我局对个体工商业户实行划片管理,责任到人,片管人员对辖区的纳税户实行包保制度。旗局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考核有规定,处罚有依据。为了达到通过考核杜绝漏征漏管的目的,考核组每月通过抽查,对片管员所分管区域的个体业户和报停业户进行一次实地核查。对在检查中所发现的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而造成漏征漏管,致使国家税款流失的人员,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从而切实为整顿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严肃执法纪律,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提供良好而可靠的有力保障。
总之,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是全社会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纳税意识提高了,就从根本上杜绝了漏征漏管户的出现。从目前来看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整顿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也是一项需要税务部门认真对待的工作。对此,担负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能让漏征漏管这种现象再破坏和侵蚀我们的税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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