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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改革 锐意进取开创征管工作的新局面
――鄂温克旗地方税务局征管经验介绍


从94年分税制以来,"完善地方税制,强化税收征管"始终是各级地税机关面临的一个课题 。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发展及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人们的经济行为也随之发生变化,这给日常税收征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尤其是面对日趋复杂、日新月异的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如何适应现代化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走科技加管理发展之路,善于改革,锐意创新,开创我旗征管工作的新局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要务。为此我局按照三创理念的新要求,对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首先确立了征管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征管改革的总要求,创新思维,理顺体制,健全制度,提升征管手段和服务质量,用机制创新去实现征管改革各项工作的完成。按照这一思想,我局采取制定方案,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征管改革工作。从几年来征管工作的实践看,我局取得了一定成绩,表现为:人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征管机构设置更趋合理,我局基础管理上了一个大台阶。
一、实现观念创新,以适应税收征管工作形势的发展要求
新的税收工作形势,要求每位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敏锐把握时代发展脉搏,看到税收工作的发展趋势。我局自组建以来,局领导班子始终注重探索研究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新生事物,学习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思想上坚持理论创新,在实践上坚持"拿来主义",特别是2000年新班子组建后,确立了"增长见识、丰富知识、促进征管"的走出去方针,从当年8月至今组织了由局长或分管局长带队的多个考察组,先后到赤峰翁牛特旗地税局、大连地税局、云南地税局、上海地税局、北京地税局、西安地税局等先进单位,分别对农牧业税征管、信息化建设、建安市场管理、个人所得税征管等方面的学习考察。通过采取"走出去"的方针,让广大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感受到,我们落后不单是管理上、物质上的落后,更突出的是观念上的差距。从而要求每位干部职工从大局出发,树立"税收经济观"。通过学习考察,我们更意识到必须将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运用到税收征管工作中,同时还要通过学习、考察,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及业务素质等等许多方面, 让每位职工的思想观念统一到局领导班子的号召上来,统一到先进的适应税收工作发展的要求上来,使得上下一心,创造性地做好我们的征管工作。
二、实现体制创新--按经济区划设置中心税务所,使我们的征管机构更趋合理
我局管辖的行政区划面积1.9万平方公里,人口14.9万人,辖区内有各类工商户纳税人1,809户,另外还有农牧业纳税户7,491户,人口主要聚居在伊敏、大雁两矿区和旗政府所在地巴彦托海镇,税源结构中有95%以上税收来自这三个地区,过去我们下设的征管机构是考虑到乡镇财政的需要,按乡镇、苏木的数量设置了八个税务所,四个税务分局。但随着工作的开展,矛盾日益显现,一是旗局对各基层所日常监控管理困难,各税务所离旗局机关都较远, 局里很难对他们进行日常监控管理,加之税收任务小、季节性强,一年中的有效工作日只有三个月,所以各基层所工作出勤等方面比较松散,甚至个别所连人都找不到;二是各税务所装备落后,现在都是同苏木政府合属办公,有的甚至是"皮包所",税务所的全部东西放在一个皮包里就可以了。而要将各所的装备改善,单办公室一项投入将花费大量的资金;三是不利于基层干部职工的学习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各苏木涉及的税收业务较少,只征收农牧业税,工商税收基本不接触,这种状况使得基层职工掌握的知识比较单一,很难适应现代化征管工作的需要;四是合理调配人力的需要。各所一年的有效工作日只有三个月,而其他时间基本上没有什么事情,对整体工作而言,人员又相当的缺乏,按经济区划设置中心税务所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撤销原有税务所和税务分局,设置伊敏中心税务所、大雁中心税务所、旗局自身也承担起征管任务,实现了由单纯管理向征收管理的转变。中心税务所的设立改变了过去那种松散管理的局面,职工工作劲头更足了,学习氛围也更浓了。体制创新还体现在稽查撤销后,为加强检查工作的力度,将管理科分成四个组,分别是企业的内部资料组和外查组,个体工商业户的内部资料组和外查组,通过这种内部征管机构的设置,可以迅速充实因撤销稽查而导致的管理漏洞,使得我们日常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了整个征管工作的运行。
三、实现制度创新--建立规范、完善的税收征管制度体系,使得各项工作规范操作,有序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同时更是法制经济的确立,税务部门作为一个重要的执法部门,如何规范执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它的前提是有健全的法律规章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就需要我们用制度创新去实现,而制度创新是要求我们在税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程序性规定,从而使我们的税收执法更规范,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几年来,我局制定、修改、完善了各项征管制度,从税收执法程序、日常发票管理、定额核定、停复业管理,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代扣代缴、代征代缴制度、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纳税人评定制度实施细则等。通过实现制度创新,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杜绝了为税不廉,为税不严的行为。用制度向管理要税收、要效率。制度创新要有的放矢,如我局制定的"餐饮业定额刮奖式发票管理办法",是针对年初以来实行的餐饮业定额刮奖式发票而适时制定的一项制度。这项工作本身是一个新生事物,按照实施方案及发展管理的要求,我们从发票式样、领取、使用、保管、兑奖、处罚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使得该项工作一开始就有章可循,到现在没有发生一笔差错。再有我局为了落实代扣代缴、代征代缴工作,制定了专人负责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制,这些相关制度的出台使得我局代扣代征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以个人所得税为例,2001年全旗扣缴个人所得税 571万元,2002年扣缴个人所得税1,015万元。再者机动车辆的税费征缴工作,我们同运管部门在每年检车期间实行一厅式服务,按"先税后费"的原则征缴税款,委托交警部门代收地方教育附加费。这些征管制度的实施,既在征管方式上有所突破,又保证了税款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实现制度创新,落实是关键。好的制度没有人去落实等于一纸空文,在制度建立后,我局始终把贯彻落实制度放到重要位置,防止有令不行,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制度关键在检查、督促和处罚。如我局根据市局制定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4名专管员给予了批评教育,按机关纪律对未按着装规定的3名同志给予罚款。通过对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方面检验了我们的制度是否可行;另一方面规范了我们的工作,使得各项工作都能够符合要求,达到规范执法,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实现手段创新--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让我们税收征管工作插上腾飞的翅膀
"科技加管理"是总局提出"1+3"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税收工作如何适应征管环境的要求,如何做好税收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数字化,应当说电子税务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税收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局的信息化建设虽刚刚起步,但同以往相比有了很大进步。2000年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首先加强基础投入,购置微机35台,在征收大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在旗局和两个中心税务所建起了局域网,下一步旗局和两个中心税务所的广域网准备开通。对现有人员进行了微机操作培训。一些办公及征管软件已经运用,在旗局和两个中心税务所开通的办公自动化软件,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我局制作的网页在修改完善后将进入互联网对全体纳税人开放,以增加执法机关的透明度。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手段创新使我们的理想变成了现实。随着计算机应用程度的加深,我们的申报方式由原来单纯的上门申报方式,增加了电话报税方式,改变了纳税申报受空间的限制,同时也缓解了税务机关在征期的压力,在方便纳税人的同时,提升了我们征收工作的准确性和操作的规范性。我局现阶段电话报税的纳税人只限于个体工商户,下一步将发展到企业使用计算机在网上申报,最终让多元化申报方式在我局变成现实。
五、实现机制创新--建立内部完善的人事、奖惩、工作等运行体系,实现征管改革的各项目标
机制创新是各项工作始终如一、予以贯彻落实的内在动力,如何能对每一项工作加以贯彻落实,就涉及我们机制创新的问题。如为加强专管员的管理,增强他们的责任心,落实好各项制度及政策,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专管员划片管理职责,明确专管员具体分工和奖惩的标准等,在此基础上布置工作,就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特别是那些涉及多人或多个部门的需要相互配合、相互转换的工作,我局根据实际制定联接转换机制,以便加强监督和考核,如日常检查工作联接转换、催报催缴工作联接转换、征收和管理工作联接转换等。
机制创新还体现在用人机制上,改变那种"只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制度,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现在各科室负责人都是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工作岗位的,一般干部也实现了双向选择,末尾淘汰。通过人事制度改革使得征管工作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有力推动了各项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机制创新为我局征管改革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运行环境,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提升机制创新的内涵。
几年来,我局征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更清醒看到工作中的差距,在许多方面尚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有决心借着呼伦贝尔市地税系统二次创业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做好征管改革工作,为全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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