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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照房产原值的70%或房产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2.计税依据
房产税依照原值的70%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3.税率
依照房产原值70%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4.征收管理(待征管改革具体政策明确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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